四、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處理本會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十一條有關促進電信事業網路互連所 採取之必要措施。 (二)處理當事人依電信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至第五項及第七項申請裁決事 件。 (三)處理本會依電信法第十六條第三項依職權逕行裁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