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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捐)助預算執行作業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3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
    參與或辦理通訊傳播相關活動或業務,特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
    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訂定本作業規
    範。
    經行政院核准之專案補(捐)助,不適用本作業規範。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8 年 10 月 03 日
一、依實際執行業務需要,將本作業規範適用範圍擴大為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
    參與或辦理通訊傳播相關活動或業務。
二、其餘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