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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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 移交,修正本會所屬之財團法人之定義,
納入該中心之相關業務。
- 民國 9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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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要點所訂定財團法人,初始係以前監理機關「電信總局」所轄管以技術研究發
展為主要業務類型之財團法人為界定基準。
二、通訊傳播匯流已為科技之必然趨勢,而財團法人之業務型態趨向匯流與多元,亦
包含營運及教育推廣等類型之財團法人,復查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二條規定「通訊
傳播事業」係指經營通訊傳播業務者,惟為明確定義本會監管財團法人所轄業務
範疇,爰修訂第二點相關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