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本局評核認可之實驗室認證機構,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屬實 ,本局得註銷其認可登錄: (一)簽發之評鑑報告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或其認可實驗室發出之附 有其認證機構標誌之測試報告有虛偽不實或技術能力不足之情事 者。 (二)經稽查有第十點所定之主要缺點,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改善者。 (三)其他重大缺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