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21 日
三、審查小組置委員五至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就委員中指定
    之;委員由本會指派相關處室人員兼任,另得聘請專家學者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