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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21 日
九、審查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審查費。
    審查小組之行政事務由本會資源管理處兼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