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9XY」特殊服務碼申配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單位:
    申請時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附公益社團或財團法人證明
    文件(政府機關免附)、服務計畫書(含網路架構圖、服務計畫〔記
    載其服務內容及與業者合作之關係、服務提供方式〕)及所有業者同
    意配合建設之文書,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