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條件及受理單位: 無線電叫人經營業者申請配用網路編碼時,應檢具指配頻道證明(首 次申請可免)及無線電叫人籌設同意書(或無線電叫人架設許可證、 或無線電叫人經營特許執照)及建設計畫書(含編碼計畫、用戶成長 預測資料、網路架構接續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