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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及行動數據業務經營者網路編碼申配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一、依據
    為核配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及行動數據業務經營者所需之行動通信識
    別碼,特依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及電信網路編碼計畫規
    定,訂定本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