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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及行動數據業務經營者網路編碼申配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二、申請條件:
    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及行動數據業務經營者網路編碼需求應符合 ITU
    -T E.164  編碼格式,為確保與固定網路及行動電話網路正常介接,
    初次申請電信網路編碼時,申請人須檢附其通信系統之網路編碼符合
    E.164 編碼格式之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