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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及行動數據業務經營者網路編碼申配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三、申請程序及受理單位:
    申請者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一)及申請表所定應檢附資料向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