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委員會議議程,依下列次序編列之: (一)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二)報告事項: 1.上次委員會議議決事件執行情形報告。 2.本會重要措施。 3.重大案件處理情形報告。 4.委員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三)討論事項: 1.提案討論: (1)案由及說明。 (2)附件資料。 2.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