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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使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境電子資料管理規範
訂定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30 日
二、本會承辦大陸地區人士申請來臺活動涉及本會職掌業務之審查人員(
    以下簡稱審查人員),因審查業務需要,經依行政程序向移民署完成
    申請,始得透過移民署之 E  政府服務平台,線上即時查詢及使用其
    入出境電子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