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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相關圖表:
三、規範項目
(一)客戶服務
      ‧服務供裝時程
      ‧行動電話基地臺尖峰時間阻塞率
      ‧行動電話通話中斷率
      ‧服務涵蓋率
      ‧無線上網資料下載速率
      上述項目之服務品質指標如附表所列,本會得視需要,增減規範項
      目及品質指標。
(二)網路性能
      網路性能服務品質規範,將按本會已頒「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審驗
      技術規範」之規定予以審查,以規範行動通信網路業者網路性能。
(三)客戶滿意度
      經營者每半年應辦理一次以上之客戶滿意度調查,於每年六月一日
      及十二月一日前將調查報告送本會備查。
    前項調查報告應說明取樣方式、取樣數量、統計模型以及各項結果在
    一定信心水準下的統計誤差。調查內容應至少包括通訊品質滿意度、
    帳單正確性滿意度、費率滿意度、客服及門市人員服務品質滿意度、
    申訴處理滿意度等項目。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明定本要點規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