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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7 日
相關圖表:
二、為執行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作業,本會應製作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
    理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
    本手冊應符合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之原則。其內容應包含
    下列各款事項:
(一)資通安全管理標準。
(二)資通安全等級評估。
(三)資通安全管理機制。
(四)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五)資通安全應變通報。
(六)資通安全實施評鑑。
    本手冊之研訂,應邀集相關業者、專家或機構共同討論,並視實施情
    況檢討修正。
    本手冊訂定或修正完成,應循文書作業程序簽核並於本會網站公告。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2 年 08 月 27 日
一、為明確規範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手冊製作機關為本會,爰修正第一項。
二、其餘未修正。
民國 101 年 03 月 20 日
一、增列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手冊之簡稱,以供後續規定依循,爰修正第一項。
二、其餘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