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會應提供「資通安全管理實施計畫」範本予電信事業參考,以供其 訂定「資通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本點酌作文字修正,以茲明確。
一、本點新增。 二、為確保電信事業執行資通安全之效果,規範其訂定「資通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並由本會提出範本供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