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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04 日
相關圖表:
7.基地臺審驗作業流程
  基地臺審驗作業流程如附圖所示。基地臺之審驗由本會各區監理處辦理
  ,審驗結果如判定合格者,俟系統技術審驗合格後,始核發電臺執照;
  審驗結果如判定不合格者,由本會通知申請人其審驗結果,並於缺失改
  善後,得重新繳費申請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