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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行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8 日
相關圖表:
四、自行研究報告格式及刊登本會網站之規定:
(一)各單位經核定之自行研究計畫項目,其研究報告應於當年度十二月
      底前完成。
(二)研究報告內容應包括研究緣起與目的、研究方法與過程、研究發現
      與建議。
(三)報告應依規定格式印製成報告書(格式如附表三),內含提要表(
      如附表四)並置於研究報告之內頁(即目錄之前一頁)。
(四)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所定情形外,研究報告全文應刊登於
      本會會內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