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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廣播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
相關圖表:
五、審查諮詢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審查諮詢委員或其配偶,為受評鑑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二)審查諮詢委員之二親等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為受評
      鑑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三)審查諮詢委員現任或二年內曾任職受評鑑事業或擔任其有給職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