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標準程式附表
訂定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13 日
相關圖表: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標準程式附表」共十三張,包括:
    1.營業收入明細表(如附表一)。
    2.成本分攤表(如附表二)。
    3.薪資費用明細表(如附表三之一)、最高薪資明細表(如附表三之
      二)。
    4.租金費用明細表(如附表四)。
    5.折舊費用明細表(如附表五)。
    6.版權費明細表(如附表六)。
    7.自製節目成本明細表(如附表七)。
    8.訂戶收視業務損益表(如附表八)。
    9.系統經營者投資報酬率計算表(如附表九)。
   10.設算利息計算表(如附表十之一、附表十之二)。
   11.系統經營者財務及業務揭露事項(如附表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