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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93.12.23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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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電信設備繪製圖說及清單 
7.1 建築物基地位置圖 
7.1.1 基地位置圖圖樣須載明基地位置、方位及比例尺;基地位置圖與配
      置圖,如圖 7-1。 
7.1.2 標明建築物引進管管徑、位置及電信室、總配線箱位置。 
7.2 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清單,如表 7-1。 
7.3 垂直昇位圖:垂直配管昇位圖及垂直配線昇位圖應分開繪製,昇位垂
    直昇位圖範例如下。 
7.3.1 五樓建築物具宅內配線箱電信管線垂直昇位圖範例,如圖 7-2。 
7.3.2 十二樓含地下室之電信管線垂直昇位圖範例,如圖 7-3。 
7.3.3 十一樓含地下室二層光纖到戶(FTTH)及電話配管昇位圖,如圖 7
      -4。配線昇位圖範例,如圖 7-5、圖 7-6、圖 7-7、圖 7-8。電信
      線數計算範例,如圖 7-9。
7.4 平面配置圖: 
    平面配置圖應每層繪製,不同樓層有相同配置時可以同一張平面圖標
    示,但電信線數編號應列表標示,集合住宅建築物之電信管線平面配
    置圖,可參考圖 7-10 、圖 7-11 、圖 7-12 、圖 7-13 及圖 7-14
    。
7.5 電信設備大樣圖: 
    大樣圖應包括電信室設備配置、總配線箱、宅內配線箱、接地總箱、
    總配線架、光終端配線架、電信室電源單線及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