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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資訊安全管理手冊
訂定日期: 民國 98 年 08 月 12 日
相關圖表:
五、資訊安全管理機制建立
    各電信事業建立內部資訊安全管理機制,所需執行作業項目,包括防
    護縱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
    ystem,ISMS) 推動作業及稽核作業,其與資訊安全等級對應關係,
    請參照「資訊安全等級應執行之工作事項表」(附件三):
(一)防護縱深:
      1.作業編號之資訊安全等級屬 A  級者:
        防護縱深至少包括入侵防護系統(Intrusion Prevention Syst-
        em,IPS )、入侵偵測系統(Intrusion Detection System,ID
        )、防火牆、防毒。
      2.作業編號之資訊安全等級屬 B  級者:
        防護縱深至少包括入侵偵測系統、防火牆、防毒。
(二)ISMS  推動作業及稽核作業
      電信事業依其資訊安全等級,推動適當之 ISMS ,並就下列事項,
      訂定資訊安全管理實施計畫,定期進行內部稽核:
      1.資訊安全政策訂定。
      2.資訊安全權責分工。
      3.人員管理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4.電腦系統安全管理。
      5.網路安全管理。
      6.系統存取控制管理。
      7.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
      8.資訊資產分類及控管。
      9.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10.業務永續運作計畫管理。
     11.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