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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及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1 日
壹、依據:
    本要點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四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及中央災害應
    變中心作業要點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