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目的: 一、為利本會於各種重大災害、重大電信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確實 掌握電信損害狀況,即時傳遞災情。 二、為有效處理災害防救事宜,建立與電信事業間之縱向指揮、督導,及 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橫向協調、聯繫事宜。 三、督責電信事業全力投入災害搶修,於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訊,以期提供 消費者不中斷之通信服務,並督責各傳播媒體能正確報導、傳達各項 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