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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及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1 日
陸、執行本小組各項任務成效卓著者,依本會規定敘獎;其執行不力且情
    節重大者,依本會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