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受停播處分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頻道,於 停播日起應即停播,並應於停播期間持續播放停播訊息,其內容為: 「○○頻道因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依規定受停播處分○日,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暫停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