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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收視費用費率審核委員會設置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90 年 09 月 25 日
九、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三人至五人,均由本局人員兼任,處
    理本會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