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會應就申請案先行檢核,其法定文件未齊備者,應通知無線廣播事 業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由審查委員會逕依現有資料進行初審。 為審查所需,審查委員會或本會委員會得至各無線廣播事業進行訪查 ,或邀請其到會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