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5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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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本會組織調整,綜合企劃處單位名稱修正為綜合規劃處。
二、依一百零五年二月十五日晨報討論決議,本會委託研究計畫送晨報討論前,應召
開研究發展計畫先期審議會議討論,其委員之組成包含外界專家及學者,並將會
議討論結果送晨報或委員會確認。本會為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委託研究計畫之研究
主題及方向進行討論並提供初步諮詢建議,爰將其定位為諮詢性質,名稱定為「
委託研究計畫主題先期諮詢會議」。
三、考量諮詢委員之組成應兼顧專業性及代表性,並對產業現況具有相當程度之瞭解
,爰新增「委託研究計畫主題先期諮詢會議」之會議成立及召開日程、諮詢委員
之組成、人數、遴聘及遴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