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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
相關圖表:
10. 其他事項: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經營者開始營運後,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
    ,向本會提報上年度設備統計表(統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附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