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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1 年度補助廣播電視事業辦理媒體識讀教育活動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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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助對象:
    無線廣播事業、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線廣播電視事
    業(含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