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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傳播事業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20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傳播事業資通安全管理
    作業,依本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八款之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1 年 03 月 20 日
為落實本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八款規定,保障傳播事業通訊安全,維護使用者權益,強
化傳播事業資通安全管理機制,爰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