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審查通訊傳播事業依公司或 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以下簡稱公司研發投 抵辦法)第十四條或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以下 簡稱中小企業研發投抵辦法)第十二條提出之研究發展活動投資抵減 認定申請案,特訂定本要點。
酌作文字修正。
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