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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獎助傳播內容研究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11 日
相關圖表: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每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者須檢具下列文件,於申請時間內寄至本會。
      1.申請表乙份,並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所長)簽章(申請表格式
        詳如本要點附件一)。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學生證須已蓋有該學期註冊
        章並經所屬系所於影本蓋章證明)。
      3.論文研究計畫書格式與內容等相關規定如下:
     (1)計畫書 1  式 7  份,格式採 A4 尺寸直式橫書,雙面印製並
          裝訂成冊。
     (2)封面字體採標楷體 24 號字型,內文採 14 號字型為原則。
     (3)計畫書封面及內文,不得出現所屬學校、系所、指導教授及研
          究生之姓名。
     (4)計畫書以不超過 2  萬字為原則(不含參考書目),內容應包
          括研究主題、計畫摘要、關鍵字詞、研究動機與目的、文獻探
          討、研究方法與步驟、與傳播議題關聯性、預期成果、論文完
          成期程、參考書目等,各章節之名稱得視論文性質自行調整。
     (5)本會收受之申請資料及附件,不論是否給予獎助,均不予退件
          ,申請者亦不得要求退還。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2 年 01 月 11 日
一、參考其他單位辦理時程,修正本案申請時間為 1  個月。
二、落實本案辦理目的,於計畫書內容增列「與傳播議題關聯性」之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