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與其他電信事業網路互連時,應依本法第十六條及電信事業網路互 連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依電信法第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及參考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四條及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明定經營者與其他電信事業網路互連時,依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