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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用戶號碼申配作業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
相關圖表:
二、本須知所稱行動通信網路業務,係指行動電話業務、1900 MHz  數位
    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及
    行動寬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