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辦單位應就申請案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檢查表( 附件二)形式檢查申請人所送資料,如有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 備者,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申請人如逾期不補正或 補正仍不完備,承辦單位應將申請案併同補正資料送請審查委員會進 行初審。 審查委員會初審時,如認有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者,將以書 面通知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