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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
相關圖表:
七、召集人及審查委員就會議內容及相關審查事項,應保守秘密,非依法
    令,不得洩漏之。但申請人就其申請案內容已自行公開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