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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資通設備資通安全審驗作業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
相關圖表: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組織法第三條第八款規
    定,辦理資通設備資通安全審驗作業需要,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