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資通設備:指符合本會公告資通安全檢測相關技術規範之資訊或通 訊設備。 (二)申請者:指申請資通設備資通安全審驗之製造商或代理商。 (三)檢測實驗室:指具有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之書面審查及實機測試 能力,並可出具資通安全檢測報告之實驗室。 (四)審驗作業:指本會對檢測實驗室所出具之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報 告,審驗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出具書面審驗證明之程序。 (五)系列產品:指與原審驗合格資通設備書面審查類別及實機測試類別 之項目均符合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其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