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時間: 1.受理收件時間:一百零四年四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但本 案補助總金額用罄時,本會將公告停止受理。 2.計畫執行時間: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二)申請方式: 各申請單位應於申請期限內擬訂活動計畫(計畫申請表詳附件一) 各項資料,向本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