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事業有短繳或未依本標準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及證照費時,依 規費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明定廣播、電視事業短繳或未依規定繳納許可費、審查費及證照費時,依規費法第二 十條規定加徵滯納金、加計利息、移送強制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