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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6 日
第 21 條
(刪除)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6 年 07 月 26 日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一百零六年三月六日核定之「第十一梯次廣播電臺釋照」規劃修正方
    案,取消原釋照規劃第一階段審查之所有加減分事項,爰予刪除。
民國 105 年 05 月 03 日
為鼓勵既有廣播事業產業升級及近年表現實績良好、或承諾對服務區域貢獻之事業申
請經營,爰明定相關事項得加、減分。全區性廣播事業考量服務區域,不適用在地承
諾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