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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
相關圖表:
七、審查委員就會議內容及相關審查事項,應保守秘密,非依法令,不得
    洩漏之。但申請人就其申請案內容已自行公開者,不在此限。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
審查委員之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