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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相關圖表:
第 1 條
本辦法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06 月 21 日
一、本辦法之法源依據。
二、為使申請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所依循,本辦法明定
    相關許可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