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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第 14 條
諮詢會議之幕僚作業,由本會業務單位兼辦之;會議決議內容應作成會議
紀錄,並於下次諮詢會議時確認。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諮詢會議幕僚作業由本會業務單位兼辦,並將會議決議作成會議紀錄,使諮詢會議之
召開、運作及決議透明化,並力求明確以杜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