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會議各置諮詢委員九至十一人,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或續派;任期 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或遴派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其中任 一性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諮詢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本會代表二人。 二、依頻道節目屬性分別遴聘公民團體代表三人至四人。 三、專家學者三人至四人。 四、全國性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一人。
一、明定諮詢會議諮詢委員之組成,包括類別、人數、任期、性別比例等規定。 二、諮詢委員之組成須兼顧專業性、代表性,以及對產業發展現狀與脈動具有一定程 度之瞭解,且宜納入公會代表以擴大平衡公共參與,使諮詢會議之審議結果得公 正客觀並關照多元觀點,爰明定諮詢會議諮詢委員之組成,亦包含公民團體、專 家學者及公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