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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
訂定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19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09 月 19 日
明定本辦法訂定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