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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訂定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第 15 條
依本辦法補助之計畫、執行時程、補助金額、計畫報告及研發成果,除屬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依政府資訊
公開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選擇適當之方式對外公開相關資訊。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明定除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將本辦法補助相關
之資訊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八條所列示之管道,如刊載於政府機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
、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
、錄影或攝影、舉行記者會、說明會等方式對外公開相關資訊,以利對外資訊之公開
透明並提供外界查詢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