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事業播送之節目,除下列節目類型外,得為置入性行銷: 一、新聞節目。 二、兒童節目。
參酌英國通訊傳播辦公室「廣播電視規範」(The Ofcom Broadcasting Code) 、韓 國「放送法施行令」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行銷暫行規範參之 第一點規定,除新聞節目及兒童節目外,其他節目類型均得為置入性行銷。